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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公部門管制的範圍?

2019/9/20 0:0

說明:

公部門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含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等,該場所內以服務員工、師生、病患為目的,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餐飲業務之機關、事業機構或民間業者。

政府機關指從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其他從事販賣或餐飲業務,於政府辦公廳舍及政府設立之場館範圍內營業者均屬之,場館名稱為國立、市立、縣立或有機關名稱等頭銜。

雖認定屬於公部門,但公部門內從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餐飲業務者,如非以服務員工、師生、病患為目的經營,例如服務旅客、遊客為主,則非屬本公告所稱之公部門,例如國立博物館內服務遊客且提供座位之餐廳,即屬於有店面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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