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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作法(法制化公告)

法制化內容

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需符合包裝材料規定,其中包括:
  1. 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之物品。
  2. 紙類包裝箱(袋)之瓦楞紙箱(盒)、紙板產品及紙漿模製品,其回收紙混合率應為百分之九十以上。
  3. 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應以再生料摻配比率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製成。
中型及大型業者,並應依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方式規定辦理,需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規定。大型業者並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相關實施重點如下圖:
中型及大型業者,並應依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方式規定辦理,需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規定。大型業者並應依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規定擇一辦理

推動案例

  • 天天里仁,從今(2023)年2月初起,全面採用紙質蜂巢紙以取代一次性塑膠網套和氣泡袋,計一年可取代約56,000個塑膠氣泡袋。
  • PackAge+ 配客嘉,透過開發「網購循環袋」,並串聯電商、線下店家(歸還點)及物流,打造可循還重複利用的網購包裝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