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辦的活動算嗎?掛指導單位的算嗎? 2022/6/6 0:0 back 說明: (一) 管制範圍僅限行政機關、學校所主辦之活動或在行政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等區域辦理之活動。 (二) 協辦之活動或僅掛名指導單位者不在此限,建議依循本作業指引儘量減少一次用產品之使用。但協辦活動之地點,在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之場域,仍應以本作業指引辦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