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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違反規定的店家,會受到什麼處分?

2021/1/12 10:48

本項公告係依廢清法第21條授權,違反本公告規定者,109年6月30日以前,第一次先施以勸導;109年7月1日起或第二次違反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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