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機關資源回收成果統計(資料時間為111年12月),原報送期限為112年1月20日,延後至112年1月31日。
2.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清理狀況(資料時間為111年12月),原報送期限為112年1月31日,延後至112年2月8日。
3.垃圾處理場(廠)及垃圾回收清除車輛統計(資料時間為111年12月底),原報送期限為112年1月31日,延後至112年2月8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