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縣市有回收廢塑膠袋:
環保署自95年開始實施廢塑膠袋試辦回收,目前除花蓮縣因為東部地區無塑膠袋處理廠,而未回收廢塑膠袋外,其餘縣市均有回收。
二、哪些廢塑膠袋可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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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前可回收之塑膠袋種類主要以透明、單一材質之塑膠袋為主、另外拋棄式輕便雨衣亦可回收,回收前須注意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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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與包裝袋內不可含油脂、垃圾及其他盛裝飲料、蔬果等雜質,需沖洗乾淨後才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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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前去除袋外的非塑膠(如紙質標籤或金屬附件)部分。
圖1 可回收之塑膠袋種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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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含有鋁箔或錫箔等複合性材質的塑膠材質包裝袋,因為材質複雜,廢塑膠袋處理廠無法進行再生處理,所以不可回收再利用。
圖2 不可回收之塑膠袋種類示意圖
三、回收後的廢塑膠袋怎麼處理:
民眾排出之廢塑膠袋,經清潔隊回收後交回收商,再交由處理廠進行處理,國內廢塑膠袋處理技術主要包括:乾式及濕式塑膠再生料回收2種,處理過程以人工分選挑出雜質,破碎後以水清洗(乾式則無需這道手續),經分選及乾燥後,熱融製成塑膠再生料,作為黑色大塑膠袋、工具箱、花盆等非盛裝食物的製品摻配原料,詳如圖3及圖4所示。
圖3 國內廢塑膠袋再生料回收乾式處理流程
圖4 國內廢塑膠袋再生料回收濕式處理流程
四、107塑膠袋回收宣導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