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廢棄物也可以拿來堆肥
巨大垃圾包括廢沙發、床鋪、桌椅、櫥櫃、腳踏車及修剪庭院的樹枝等,這些廢棄物由於體積龐大,不易定點定時收集清除,因此過去比較缺乏完善的回收再利用系統,未能有效利用資源,只能以掩埋或是焚燒方式處理。但是諸如木質家具此種巨大垃圾,若是經過分類、粉碎,回收其中的木料,可以當作很好的堆肥副資材以及成品來使用。這樣不僅可以減少巨大垃圾的產生和處理費用,也達到了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荷的目的。
自民國92年起,環保署協助各縣、市推動辦理「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本計畫也列入「挑戰2008國發計畫-綠色產業-資源再生利用計畫」項下之子計畫,執行截至95年底,已獲致具體成果,為妥善處理巨大垃圾,並配合本署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政策,持續將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工作,自96年起納入本署「96至101年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中推動。
而將不能修繕的木質廢家具破碎後產生的木屑,就是很好的堆肥副資材。需要添加堆肥副資材的原因在於,能夠提供堆肥足夠的微生物碳源,以提高碳氮(C/N)比,增加固體物的含量,降低含水率,並增加孔隙度與微生物附著、接觸的機會。
一般副資材的選擇,需考量以下三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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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之便利性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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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繁複的前處理程序(如破碎、粉碎、篩選等)來降低粒子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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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造成環境衝擊的有害成分
考量這三個因素,木質廢家具破碎後的木屑除具有取得便利性及低成本的優點,亦無有害成分之虞,且更可降低醱酵過程中臭味的產生,是很好的堆肥副資材,亦是很好的堆肥成品。
使用再生家具 省錢又環保
家具如有損壞,最好可以盡量修復後再使用。如不再使用,要當作廢棄物丟棄的時候,可以洽請當地清潔隊安排時間清運。清潔隊收集後,會先將廢家具分類,由修護工人執行堪用木質家具回收修護工作。經過修補、固定前處理、粗磨、補土、上底漆、細磨、上面漆、復原等步驟,可得到煥然一新的再生木質家具。經分類編號,並陸續搬至暫存中心暫存或展示館,再拍賣給需要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