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9-04[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針對近期外界關切垃圾堆置議題,環境部表示,將持續透過數位化管理、源頭減量資源回收、掩埋場整理整頓、垃圾打包減積減容等手段,協助地方加速垃圾妥善處理去化,透過地方政府與環境部合作,目標在三年內解決縣市垃圾裸露堆置情形。

環境部表示,由於國內自106年起24座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因此部分垃圾需進入掩埋場處理。雖然衛生掩埋是處理方式之一,但是大部分縣市認為暫置只是過渡時期,仍期待可以進焚化爐處理,對進場垃圾未立即進行推平覆土作業,長期下來造成目前堆置的情況。

垃圾處理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屬地方自治事項,環境部預計三年內中央投入12億,並督促各縣市依規定對進場垃圾推平覆土掩埋,以及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打包及防災措施等工作,截至113年6月底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之場數及堆置量已逐步下降,暫置量已由112年原計84萬噸共53場,下降為73.2萬噸計48場。

環境部指出,為加速澈底解決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已督導地方政府提報分年處理規劃並定期召開進度追蹤會議,管考地方執行進度,並補助縣市強化掩埋場防災監控,如設置紅外線熱像儀、設置沼氣管、補助消防設備及CCTV監控等工作,其中針對高風險場址優先處理補助掩埋覆土、要求環境敏感區掩埋場及轉運站不再收受廢棄物或調整為倉儲型室內轉運。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雖然焚化爐整改期要持續到120年,但是近年桃園市、花蓮縣及臺東縣等3廠及雲林麥寮六輕焚化爐汰舊換新廠已投入運轉中,全台垃圾焚化量能已有明顯增加,預計至113年底新竹縣焚化廠完工,總處理量能將達689萬噸/年,並預計至116年底臺南市城西焚化廠更新爐完工運轉,屆時全國29廠總處理量能可達700萬噸/年,隨著國內自主處理設施陸續完工營運,垃圾處理量能亦隨之增加,可加速垃圾去化處理。

近年因民眾生活型態改變,網購、外送及一次性用品使用量增加,垃圾有逐年成長趨勢,環境部請各地方環保局學習彰化縣成功經驗,加強垃圾強制分類宣導及執行破袋稽查,以重新喚起民眾垃圾分類回收的環保意識,並呼籲民眾一起源頭減量,並做好分類和回收,以抑制垃圾量持續成長。

另外,環境部已於111年9月26日報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與各部會共同盤點廢棄物量能,提出擴大去化、加強管理及遏止不法等強化措施,其中有關可燃事業廢棄物,持續推動高熱值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工作,除了解決環保問題,同時可增加我國替代能源,並由經濟部、國科會等推動園區環保設施用地設置處理設施,及輔導業者源頭減量、分類分流;環境部亦於112年訂定「環境部審查園區開發行為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處理原則」,要求園區規劃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之流程及其檢核表應納入環境影響評估書件送審,以推動廢棄物區內處理,如此一來,傳統焚化爐就有更多量能,處理目前已堆置及打包的垃圾,縮短去化期程。

環境部最後表示,彭部長前已現勘桃園市、新竹縣、臺中市、嘉義縣、花蓮縣、南投縣及屏東縣等主要暫置垃圾縣市,暸解垃圾裸露暫置及改善情形,將持續邀請縣市首長共同加速妥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並呼籲各地方政府落實「嚴加取締、破袋稽查」政策,以及加強宣導民眾,落實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減少垃圾產生量,才是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