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檢查販賣商品是否含有水銀體溫計。 (2)自97年7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販賣時應確認販賣對象是否為醫療機構。 (3)自100年7月1日起,禁止銷售水銀體溫計與任何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