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執行機關清理
部分縣市環保局有提供抽運水肥服務,民眾有清理水肥需求,可向當地縣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聯繫,若經審理符合標準,則可由清潔隊受理清理,並自105年1月起各縣市環保局需於次月20日前至「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所轄水肥自行清運量。
二、委託合法清除機構清理
民眾可將水肥委託合法清除機構清理,請先至「(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找尋有取得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H-1001)許可項目之合格清除機構,並與欲委託之清除機構聯繫及委託清運。至合法水肥處理設施,並依規定於次月10日前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營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