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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規定與成果

 

管制內容

  1. 91年7月開始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
  2. 95年6月9日擴大管制政府部門、學校餐廳內用飲食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3. 108年8月8日新增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餐廳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4. 112年6月29日將生物可分解塑膠納入管制。

下列管制業別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

各部門: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商場、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

下列管制業別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

各部門: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商場、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

已公告地區

開始管制時間 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 量販店
臺北市 109年1月1日 109年5月1日
新北市 109年1月1日 109年5月1日
澎湖縣 109年1月1日 ——
宜蘭縣 109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花蓮縣 109年1月1日 109年1月1日
高雄市 109年3月1日 109年5月1日
彰化縣 —— 109年7月1日
桃園市 109年1月1日 109年5月1日
臺中市 109年1月1日 109年5月1日
臺南市 109年1月1日 109年5月1日
新竹市 109年5月1日 109年5月1日
基隆市 109年7月1日 109年7月1日
臺東縣 109年2月1日 109年2月1日
嘉義市 109年5月1日 109年5月1日
屏東縣 109年3月1日 109年3月1日
雲林縣 —— 109年7月1日
苗栗縣 109年7月1日 109年7月1日
新竹縣 109年11月1日 109年11月1日

 

 

 

 

排除規定

下列塑膠類材質之製品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

  1. 杯蓋、杯座及紙杯之封膜。
  2. 碗蓋。
  3. 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示意圖
  • 以紙類或木片、甘蔗、蘆葦、麻、稻草、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即可分離出塑膠成分之免洗餐具,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該免洗餐具整體重量扣除蓋子重量後之百分之十以下者,非屬本公告所定塑膠類免洗餐具。
  • 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不包括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地方主管機關為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及防止疫情擴散,得同意轄區內之部分或全部政府部門、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於一定期間內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並於同意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 區域性缺水或發生傳染病。
    2. 限制使用對象因清洗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致無法清洗餐具,且於無法清洗餐具之原因發生後三十六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暫時提供免洗餐具之申請。  

    前款第一目缺水或傳染病情形,範圍已跨及數地方主管機關管轄區域者,得逕由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管制成果

管制實施後

1.管制對象之塑膠類免洗餐具使用個數減少約20億個 (減量85.54%) ;重量部分每年減少約19,899公噸 (減量86.87%)

2.政府部門、學校餐廳之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含塑膠類)使用個數減少約3.2億個 (減量87%); 重量部分每年減少約3,856公噸 (減量87%)